| 发布时间:2025-09-10 09:20 | 栏目: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平罗县教育局 | 浏览量: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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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职教中心、公民办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313号)要求,现就做好平罗县各中小学、职教中心、公民办幼儿园2025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
平罗县各中小学、职教中心、公民办幼儿园在校(园)学生。
二、经费保障
公办学校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民办学校由学校举办者承担,列入教育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保费。
三、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质量,经招标后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提供投保、理赔及其他服务对接工作。
投保联络人:贾彬钰 18295115227
理赔联络人:王 玮 18695155370
四、承保单位
经招标后选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共三家公司共同承保校(园)方责任保险,其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为首席承保公司。
五、保费与保期
校(园)方责任保险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共计12个月,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元人民币。
六、保费缴纳
各学校(园)根据承保保险公司出具的发票内容进行转账。
七、相关要求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要建立与各学校的沟通机制,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认真做好投保、理赔、服务工作。各学校(园)应从安全管理的大局出发,及时联络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管理工作,确保校园风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