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9 17:42 | 栏目: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平罗县教育局 | 浏览量: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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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
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教师〔2015〕
169号)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平罗县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平罗县户籍或持有平罗县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具有平罗县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
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驻平罗县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4.在平罗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
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
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
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示:对“2015年(含)以前”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2025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按照原认定程序和方式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自2026年1月
1日起,该项过渡期办法废止,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
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
的任教学科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
院体检合格。
(七)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
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
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
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本公告要求,选择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5年6月2日8:00—6月17日18:00;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5年9月12日8:00—9月25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符合认定范围的,选择“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4.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5.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栏目
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劳资室(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
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比对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以供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认定网报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轻微粘贴于附件2《教师
资格证书打印名册》的照片粘贴处)。
(6)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平罗县户籍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平罗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将统一对申请人员进行
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并商请平罗县公安局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非平罗县户籍无法在我县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
人,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
交,或在宁警通、公安一网通办等APP申请开具电子版证明并打印提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申请人请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结束后,领取现场确认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完成
体检。
1.体检地点:平罗县中医医院一楼体检科
2.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6月16日-6月22日(周末、节假日正常工作)。
第二批次:2025年9月23日-9月28日(周末、节假日正常工作)。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
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在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体检时需空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1张(与网报照片相一致)、体检费用、现场确认合格证明。申请人在
指定体检医院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在体检表中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项目,如有隐瞒,由
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因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
(四)领取证书
1.发证时间:将在“平罗教资认定工作QQ群(696701092)”通知。
2.发证地点: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劳资室(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
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详见附件3)。
四、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持有平罗县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
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真实、
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
(五)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
资格。
(六)请申请人务必以真实姓名加入平罗教资认定工作QQ群:69670109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平罗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52-3816121。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
2.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
3.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