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30 14:20 | 栏目: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平罗县教育局 | 浏览量:1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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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局属各科室:
县委督查室将8月1日至8月25日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查组现场指出问题梳理后反馈至我局,请相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反馈问题按照要求时限高质量报送整改报告。涉及我局反馈未上通报问题如下:
一、反馈未上通报问题
1.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1)对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未做到全覆盖,个别职工对全会相关内容掌握不够全面。对一位医学专科老师提问了全会召开时间,未能够回答上,提问了“三字总要求”,能够回答上。对政务处一位老师提问了“三个不放过”,未能回答上。(2)校舍安全管理方面,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但部分整改措施以“建议立即整改”等进行表述且无整改时限,表述内容不清楚,未开展每年一次的“拉网式”排查;校园设施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管道井等校园设施未建立台帐。(3)消防安全方面,燃气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餐厅巡检记录中,检查人未签字;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控制室现有值班人员4人,其中1人有证,其他3人正在考试中。(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实验室操作使用人员未开展相关培训和考核。(5)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不彻底,电梯有每日巡检记录,但缺少每月自查记录。(6)应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物资储备清单、收发台账和防雷保护装置资料不全。(7)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定期摸排整治工作开展不彻底,对校园周边的加油站、油气管道、危化品库房、吸毒人员、精神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等安全风险点排查不全面,不彻底。(8)防溺水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学校在各班级群里推送了防溺水注意事项,但没有在线下组织学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平罗职教中心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2.平罗县第三中学:(1)对十三届四次全会相关内容学习不够深入,对办公室主任提问了“四个坚决”,未能回答上。对副校长提问了“三个不发生”,未能回答上。对一位体育老师提问了“三个不放过”及全会召开时间,未能回答上;针对全会精神制定的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缺少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党支部委员会未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相关工作。(2)校园设施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管道井等校园设施有开展例行巡查和专项巡查,但未建立台帐;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无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未开展每年一次的“拉网式”排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正在进行篮球场翻新。现场存在二级箱接线不规范、现场建筑工人使用切割机未佩戴防护罩、取水井盖板打开单未放置警示设施的情况。(3)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定期摸排整治工作开展不彻底,只排查了校园周边的餐饮、骑电动车的风险隐患,没有对其他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排查不全面,不彻底。(4)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漏洞,实验室开展了安全检查,但检查记录及整改报告信息填写不全;未开展实验室人员培训和考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中,采购使用相关规定不够明确。(5)应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物资储备清单、收发台账和防雷保护装置资料不全。
责任单位:平罗第三中学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3.平罗中学:(1)全会精神传达不及时,8月4号才召开校委会传达四次全会精神,8月12号召开教职工全体会议传达;校委会学习全会没有签到册,会议记录不规范;学习效果不够明显,全会应知应会掌握还不到位,提问5名教职工,对全会相关的会议召开时间、“3个字总要求”“10个字重点任务”均回答不完整;开展学习与实际衔接不紧密,未及时对照“1+37+8”文件要求梳理学校需要落实工作并开展检查;全会以后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校舍(校园设施)方面,校园设施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无校舍安全年检相关资料;二是未对围墙、护栏、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查;三是锅炉房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四是天然气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未做到每月1次定期安全检查,检查时未进行问题排查,7月8日排查出的3出闭门器隐患,整改后未及时复核闭环;二是进入实验室人员未进行考核合格;三是危险化学品登记簿未及时更新2022年出库情况。(4)校园消防方面,一是制定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较多,但未明确专人负责;二是未制定消防年度工作计划、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事宜;三是消防安全月度纪录表无检查日期,上半年为开展灭火演练,无灭火应急预案;四是未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制度,未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检查,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未按照学校实际填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成立的志愿消防队伍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办公楼疏散走道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封闭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识,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故障,不能完全闭合,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一层安全出口标识设置错误;1#公寓楼值班人员不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疏散走道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封闭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测试,东侧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门禁系统无法正常打开,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回民食堂南侧安全出口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要求(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后厨动用明火区域与其他区域防火分隔,防火门上方窗口为敞开式,未能形成完全封闭,防火门门框未填充,后厨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就餐区部分桌椅遮挡消火栓。(5)其他方面,学校安全工作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是校园所有安全工作制度均未以正式文件下发;二是应急预案汇编内容不全,无编制、修订、审核、签发相关资料,应急预案编制前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三是安全巡查检查制度与各项制度、方案对应;四是安全检查中“幼儿园”、隐患排查中“校车”等内容,与学校实际不符;五是《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全部未正式审核签发、无实施时间,内容不具体,未明确监督检查时限,实际操作性不强。
责任单位:平罗中学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4.平罗县玛丽娅教育培训中心:(1)未组织学习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2)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疏散演练、巡查排查检查等多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3)消防方面,未落实培训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要求;每间培训教室未按要求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人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疏散楼梯未设置灯光式是疏散指示标识;该培训机构教室分布在3层和4层,未按规定明确12岁以下学生在3层教室上课。
责任单位:平罗县玛丽娅教育培训中心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
5.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1)全会精神传达不及时,8月15日传达至全体教职员工;二是校委会学习全会没有会议签到册,交流研讨没有提到家长、学生的诉求;三是开展学习与实际衔接不紧密,未及时对照“1+37+8”文件要求梳理学校需要落实工作并开展检查;四是学习效果不够明显,提问3名教师,对《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方案》重点任务掌握不全面。(2)校舍安全方面,2022年度未按照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规定的三个阶段开展检查。(3)校园消防方面,一是2023年未开展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现场提供台账资料为2021年和2022年资料;二是综合办公楼3层感烟探测器保护罩未拆除,所有防火门门框未填充,闭门器顺序器故障,无法完全闭合,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三是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测试,2层应急照明未动作,主电未切断,排烟风机未动作;四是所有灭火器超过维护保养时间;五是封闭楼梯间可开启外窗设置阻断钉,不能完全打开,发生火灾后无法完全通风。南教学楼:一是走道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破损;二是疏散楼梯间未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多功能厅:一是室内消火栓箱内消防水带卡口脱落无法正常使用;二是部分桌椅和展板遮挡室内消火栓。(4)其他方面,一是校园所有安全工作制度均未以正式文件下发;二是应急预案汇编内容不全,未正式审核签发。三是形成的各项制度等存在大量与本校无关的风险情形,存在从网上照搬照抄情况,自己没有消化吸收,不理解,不明白,缺乏针对性。比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出现的用油、用气、特设、食堂、集体宿舍等内容,该学校实际并不存在这些安全风险;四是未认真落实月排查制度,每月排查共1张表,多处内容与实际不符,且“整改措施、责任人”全部空白,排查情况大而化之。五是《平罗县城关镇第二小学自查问题台账汇总表》百分之百整改完毕,但是不能提供对应的整改见证资料;六是《平罗县城关镇第二小学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封面和里面的内容不一致。
责任单位: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6.平罗县秋实教育培训中心:(1)未组织学习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2)未形成常态化的培训隐患排查、疏散演练制等机制。(3)消防方面,室内消火栓无水且部分被桌椅遮挡,消防水带卡口未安装;教室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未巡检;未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未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没有相关检查台账;未按照每个教室配备2个应急手电和培训人员数量相当的消防自救式呼吸器。(4)制定的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不强。
责任单位:平罗县秋实教育培训中心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7.平罗县教育体育局:(1)7月3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有4人未签到,后期未及时组织补学;(2)关于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方面,就全会的总要求和重点任务提问个别局领导回答不完整不流畅。(2)校园消防方面,全县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个别人员请假未参加,后期未及时组织补学;8月9日向各学校(园)下发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对相关标准、应急演练、消防实操进行全方面、全链条培训,但未明确完成期限;校园安全工作预案中安排部署事项落实过程中存在差距,安全隐患“一校一表”式台账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逐级按时汇总、更新、上报隐患排查落实、隐患销号工程情况落实有待加强;(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方面,实验室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有差距。
责任单位: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8.平罗县第五中学:(1)校园消防方面,根据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及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校上安全教育课(讲座),师生知晓消防、交通、治安、防震、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基本急救技能和法制知识,但教育课内容资料除宪法、民法典等外,未做到对消防、交通、防震、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基本急救技能进行全覆盖深层次培训。(2)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由校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未见相关记录。(3)班主任、处室、功能室设立安全员,对教室、功能室重点部位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未建立记录。(4)隐患排查台账填写不规范。(5)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方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日常巡检制度坚持不好。
责任单位:平罗县第五中学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9.平罗县崇岗九年制学校:(1)学习传达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责任清单整理材料不全面。(2)校园消防方面,六月学校安全月未进行消防专业人员专题讲座,消防灭火器使用演练教师参与的相关应证资料不足;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能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例会召开不够经常及时。(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方面,化学实验室日常巡检无记录。
责任单位:平罗县崇岗九年制学校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10.平罗县教育体育局:(1)未结合全会精神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传达学习没有全覆盖。(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总数为零。
责任单位: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12:00前
请以上学校、培训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学校、培训机构主要领导、负责人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务必于2023年8月31日12:00前报送至局法治安全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用优盘拷贝。其他校(园)、培训机构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
联系人:丁学林 电话:3816132
附件:整改印证资料模板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