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关于平罗中学教师魏江峰有偿补课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27 17:25 栏目:师生管理 发布单位:平罗县教育局 浏览量:7870

平教体发〔2018〕164号


各学校:

平罗中学教师魏江峰,2018年4月至5月组织平罗中学高一五班7名学生每周日上午在校外有偿补课六次,口头约定每次补课两个小时,收费80元。截止调查,魏江峰收取其中两名学生家长微信转账支付的补课费共1600元,其他学生均未交费。2018年5月11日,在县纪委核查组与魏江峰谈话后,魏江峰主动将收取2名学生的补课费全部微信转账退还学生家长。

另查实,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魏江峰应平罗中学对面“985”课外辅导班负责人朱业飞邀请,先后帮朱业飞在辅导班代课6节,其中课余代课2次,寒假期间代课4次。

魏江峰违规在校外有偿补课,违反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鉴于魏江峰在组织审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主动向学生家长退还违规资金。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经教体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魏江峰违规在校外有偿补课作如下处理:

(一)给予魏江峰行政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扣发全年效能目标管理奖金);

(二)调整工作岗位。

(三)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

魏江峰在2018年4月县教育局下发《教体局关于城关第八小学马彦军老师有偿补课行为的通报》后不收手不收敛,无视制度和禁令,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充分暴露了个别教师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师德师风退化。个别学校对教育行风建设和正风肃纪认识缺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广大中小学教师要从教体局纪委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狠刹违纪违规之风。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要把治理违规补课行为,作为治理教育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点针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新动向、新形式,加大教育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把违反师德行为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努力提高教师素质能力,着力培养一支“四有”教师队伍,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坚决整治教育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露头即打的高压态势,对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私下在家办“隐蔽班”进行有偿补课“捞外快”的行为,联合县公安局、电视台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顶格”严肃处理,起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对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敷衍塞责、屡抓不动、问题多发的学校,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

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学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巩固治理成果,自觉维护教育良好社会形象。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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