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教体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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