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聚集课堂教学变革,落实新课标理念,优化教学方式,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体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听课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落实“新课标”理念为前提,结合“四课”比赛,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利用“互联网+教育”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率;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双减”工作,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优化应用“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教学管理。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规范校本教研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统筹制定教学计划,认真编写教案,优化教学设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2.优化教学方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开展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自主思考的意识,练习应体现精选精练、短时高效的原则,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品质。
3.提高信息素养。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互联网+教育”应用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与学科的深度融合应用,运用互联网资源和技术辅助教学,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及师生信息素养。
4.优化作业设计。严格执行五项管理中的“作业管理”之规定,控制作业总量,教师要通过选编、改编、创编优化作业设计,提高作业质量,凸显作业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以适应不同发展程度的学生;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课堂作业应在课内完成。课外作业重在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三、组织机构
组 长:胡淑娟
副组长:邵惠新 征卫红
成 员:教研员及中小学校(园)长
四、听课人员
教研员、中小学校(园)长班子成员、学科组长及全体一线教师。
五、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六、活动要求
1.教研员“听课月”活动期间听课节数不得少于20节,校长听课不少于20节,学校班子成员及学科组长听课不少于15节,一般教师听课不少于5节。听课结束后教研员每人提交一份高质量调研报告。
2.“听课月”活动期间及之后,教研合作体学校之间要开展系列化教研交流活动,牵头学校通过线上线下、“三个课堂”形式向教研合作体成员学校送课,其中送课至少含一节思政课。合作体成员学校要主动到牵头学校听课、学习,以达到共同提高目的。各学校要积极与县外名校联系,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跨区域校际间交流研讨学习。
3.以“听课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新课标,借助“四课”比赛,抓好“青蓝工程”。各校要利用“听课月”教师听评课机会,对本校“四课”比赛教师说课和做课进行考评,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及“三名”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根据分配名额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县级比赛。各校绝不能因开展“听课月”活动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各校要制定“听课月”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归纳本校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和不足。亮点工作要在本校内推广,不足之处校长组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诊断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策略,限时解决。各校将活动总结(附简报)于2023年4月7日前校长签字盖章上交到教研室。(中学组交陈万荣组长,小学组交马冬青组长)。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发布单位:平罗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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