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应指教组发〔2023〕2号
各学校(园):
现将《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转发师生及家长学习,并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pdf
平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教育工作组(代章)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