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9 22:03 发布单位: 平罗县第六中学 浏览量: 1719 【公开】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培育和推广“互联网+教育”典型案例,决定开展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智能助手教学课例。利用已接入教育云平台的智能助手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评选方案见附件1)。

(二)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利用教育云在线互动课堂系统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评选方案见附件2)。

(三)名师网络工作室。评选在骨干教师培养、教育教学研究、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名师网络工作室(评选方案见附件3)。

(四)教育云应用案例。以教育云网络学习空间、云校家、智慧校园、在线阅卷、数字学校等应用为载体组织开展的教学、教研、管理等活动案例(评选方案见附件4)。

(五)“互联网+教育”学校典型案例。以“互联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为基础撰写的学校典型案例(案例撰写模板和评选办法见附件5)。

(六)“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展示。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展示的“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方面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评选方案见附件6)。

二、评选流程

(一)作品上传。评选活动在宁夏教育云(www.nxeduyun.com)上进行,参赛教师必须实名注册,登录平台并上传参赛作品。

(二)各地初评。各市、县(区)教育局对本地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初评,遴选出优秀作品后推荐至自治区参加终评。各市、县(区)推荐的课例、教育云应用案例每个项目各50件,名师网络工作室5个,“互联网+教育”学校典型案例5个;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每校推荐的课例、教育云应用案例每个项目各5件,名师网络工作室1个,“互联网+教育”学校典型案例1个。

(三)自治区终评。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成立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作品进行终评。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都将在宁夏教育云公开发布,供全区师生免费使用。

三、奖项设置

对课例和案例评选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其中“互联网+教育”学校典型案例只向参赛学校发放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评选活动,切实加强活动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辖区师生广泛参与。

(二)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网上初评,按评选项目分别填写对应的推荐表。请每个市、县(区)教育局遴选推荐16名“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评审专家(幼儿园1名,小学、初中、高中各5名),并填写专家推荐表,将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扫描件通过宁教云(请用宁教云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三)各参赛单位指定2名工作人员加入宁教云工作交流群(请用宁教云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活动相关信息将在宁夏教育云、宁夏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联 系 人:冯婷           联系电话:0951-5559292

技术支持:0951-5559291   0951-5559148   

附件:

1.2022年全区中小学智能助手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2.2022年全区中小学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3.2022年全区中小学名师网络工作室评选方案

4.2022年全区中小学教育云应用案例评选方案

5.2022年全区“互联网+教育”学校典型案例写作要求和评选办法

6.2022年全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展示评选方案

7.2022年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点击下载:附件1-7.docx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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