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

发布时间: 2021-07-26 22:28 发布单位: 平罗县第六中学 浏览量: 2029 【公开】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班)。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班)兼职。


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班)介绍生源。


四、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暗示、诱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六、严禁学校讲而不管,纵容包庇违规教师。


七、严禁教育行政部门管而不查,政策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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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组织纪检室           0952-38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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