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市、区)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5-29 20:59 发布单位: 平罗县第六中学 浏览量: 928 【公开】

 5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宁夏“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市、区)建设指南》,作为推动全区各县实现“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目标的指导性文件,面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从应用角度提出建设要求,在建设中推进应用。

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信息化2.0和“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的理念和要求,推动各地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基本建立信息化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教育供给和教育治理新模式,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在“互联网+”教育资源共享、创新素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建思政、现代教育治理等方面示范引领,助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

建设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应用需求,提供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和资源服务,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水平。

       坚持应用驱动。面向区域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应用驱动环境建设、支撑教学创新,围绕应用目标开展培训与绩效评价,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方式。

       坚持融合创新。面向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变革,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强化互联网新技术对教学改革,尤其是课程改革的服务与支撑,重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实现以融合创新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示范引领。面向全国“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突出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在优质资源共享、创新素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建思政和现代教育治理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案例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建设模式

       采用“云—网—端”架构模式。

       “云”——指宁夏教育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由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统一为学校提供基础应用和服务,并支持个性化模块扩展。

       “网”——以光纤宽带、5G等方式实现“端—云”联通。

       “端”——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通过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提升师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

建设内容

       宁夏“互联网+教育”达标县要围绕基础设施优化、应用深度融合、信息素养提升、加强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开展建设。

       基础设施——教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学校建设网络环境、数字终端、信息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与文化生活空间等数字校园基础设施,为数字校园应用提供硬件和物理场所支持,实现数字校园覆盖全体学校。

       应用融合——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建思政和现代教育治理。各地要依托宁夏教育云开展融合创新应用,探索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效能。

       信息素养——提升辖区学校师生信息素养是“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与应用过程中要重点培养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与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建设顺利完成的制度性保证,也是“互联网+教育”应用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支撑,保障机制建设包括组织领导、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机构人员、安全保障等方面。


分享到: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