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七号)

发布时间: 2020-02-16 20:38 发布单位: 平罗县第六中学 浏览量: 1643 【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七号)

来源:宁夏新闻网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切断农村传染源,阻止疫情在农村扩散蔓延,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现就农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准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二、不准拒绝防疫检查和隔离观察。

三、不准相互串门、走亲访友、扎堆聊天。

四、不准开展广场舞、球类、社戏等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 

五、不准举办红事,白事简办并提前向村委会报告。

六、不准组织家庭聚会、亲友宴请、聚众饮酒等活动。

七、不准参与打麻将、打扑克等聚众性活动。

八、不准开展集市贸易。 

九、不准擅自封路、堵路。

十、不准开展集体宗教活动。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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