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体通〔2020〕8号
局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社会管理和交通保障组视频会议和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情况通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识上要再提高。目前,我县周边市县已经发生多起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各校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市县党委和政府总体部署上来,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决不可心存侥幸,措施上要严格执行,决不可应付了事,责任上要忠诚担当,决不可敷衍失责,确保疫情可控可防可治。
二、责任上要再压实。各校(园)、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靠前指挥,带头值班值守,深入防控一线,把握防控工作重点、抓住难点、扫除盲点,一项一项盯着落实,一项一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宣传上要再深入。近期我县周边市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数量明显增加。各校园,各教育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树牢“个个都有防控责任,人人都是防疫尖兵”的意识,管控本校师生尽量不要外出,严禁跨地区流动,倡议居家休养,不聚餐聚会、不走亲访友;告知凡是1月15日后返回我县的师生都必须主动联系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并接受健康筛查;对本校师生外出暂未返回的(包括区内和省外的),由学校电话告知在疫情解除前不要返回我县,劝其居留在原地,坚决切断病毒传播渠道。
四、排查上要再细化。各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在继续认真落实1月27日教体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同时,对近期从区内外返回我县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再排查,摸清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班次及同行亲属,随时关注返回人员身体状况,按照要求每日及时上报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816113、3816132),要做到专人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前后一致,不漏一人,杜绝漏报、瞒报、迟报现象发生。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将疫情防控过程性资料及时归档。
五、值班值守上要再严格。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的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指导值班人员会正确使用测温仪、按比例配备消毒液,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出入场所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和消毒地毯草甸等设备,设置体温检测点、排查点,对所有临时出入学校的教师车辆进行消毒、人员进行测温(包括值班人员),发现发热人员要及时登记并报告;值班室、厕所、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放置消毒液等消毒设备,定期消毒;对校(园)内、机构内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六、防控措施上要再落实。各校园、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临近春季开学的严峻形势,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根据需要储备足量的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液等卫生消毒用品,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局机关疫情防控分片包抓学校责任人要下沉到一线,深入校园和培训场所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纵向到底、落地见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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