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校要对照文件安排及附件1的指标,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化推动落实对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工作。同时对照附件2的指标及要点及时将本校办学质量自评报告于7月10前报督导室备案,督导室将于11月--12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专项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zip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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