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
为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石创城办〔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报送202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等内容,严格按照测评责任分工(见附件)和具体要求,认真总结此项工作中的亮点,准确提供2021年开展的各级各类活动过程性资料。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有档案材料按照指定分类文件夹归档,提交前应呈主管领导审阅把关。
(二)规范整理。所有档案材料以2021年度为主,实事求是地反映活动开展全过程,内容要详实。所有材料正文统一采用三号仿宋字体;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
(三)简明扼要。活动总结材料内容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要求有数字、有亮点、有特色。撰写各项活动说明报告(格式: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学校于2021年7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档案材料电子版发送教育科邮箱(plxjyk@163.com),纸质版学校留存备查。局机关各科室撰写的说明报告于7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育管理室汇总。
联系人:苏牧,联系电话: 3816120。
附件:
202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材料网上申报内容责任分工.xlsx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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