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宁教财办〔2018〕4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做为解除学校、教职员工后顾之忧,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好、做细、做实,确保投保面和投保率达到100%。校(园)如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请具体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向中铁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报案。报案电话分别为:0951-8585556; 95518、095195518。同时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联系人:熊鹏,联系电话:13995029335。
2.各校(园)要按照在册教职员工人数(含特岗、自聘教师、保安、临聘人员)全部参保。保费标准(每人50元)和理赔限额继续执行宁教财办〔2018〕45号文件,保费由校(园)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保险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各校(园)务必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本校(园)2021年度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费交平罗县教育体育局财务账户(单位名称:平罗县教育体育局;账号221001040036817;开户行:农行平罗县支行)。缴费后请带缴费凭证到教体局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更换正式收据入校(园)账。联系人:叶风香 联系电话:3816132。
4.各校(园)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填写《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教职员工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为必填项)和《校方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汇总表》,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校(园)公章,上报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安全科邮箱(jtjaqk@126.com),过期不再集中办理。
附件:
1.教职员工校方责任险入保花名册导入模板.xls
2.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汇总表.docx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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