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本人将严格按照党支部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体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一、不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
承诺人:
2021年10月13日